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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公积金贷款认贷不认房,首套房最高贷款额60万元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百科   来源:知识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4月28日,澎湃新闻从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5月1日起,泸州市将实施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部分信贷政策。新信贷政策优化了首套房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认贷不认房”,即仅看职工家庭是否有公积金

原标题:四川泸州:公积金贷款认贷不认房 首套房最高贷款额60万元

4月28日,川泸澎湃新闻从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州公最高5月1日起,积金泸州市将实施调整后的贷款贷款住房公积金部分信贷政策。

新信贷政策优化了首套房与二套房的认贷认定标准——“认贷不认房”,即仅看职工家庭是房首否有公积金贷款记录和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再查询职工家庭名下住房。套房并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额万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川泸(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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