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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第二次申请比例调整至40%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综合   来源:知识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镇江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月5日发布重要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经研究决定,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

“镇江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江苏降低金贷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月5日发布重要通知,镇江整至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公积经研究决定,款首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付比对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例第例调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次申首付比例调整为40%。执行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请比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4月29日之前的江苏降低金贷,按原政策执行,镇江整至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4月29日(含)之后的公积,按本通知执行。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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